目前,日益凸現的土壤污染、退化、缺素等問題成為阻礙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最大桎梏,全國農業科技推廣中心土壤與肥料技術處處長李榮介紹,目前40%以上土壤耕地已退化,1.5億畝耕地被污染、每年1000多萬噸糧食減產。因此從上世紀80年代就引進我國的土壤調理劑產品被重新提起,并在近幾年得到飛速發展。截至6月22日,已在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登記的土壤調理劑生產企業38家,42個產品獲得登記證。
不過,大多數人對土壤調理劑產品的定義、作用機理、審核制度等卻并不明晰,本次峰會上的10多位專家就從土壤調理劑現狀、登記管理制度、推廣施用模式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講解。
“需要認清的是,土壤調理劑并不是肥料。”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域研究所研究員趙秉強指出,當前對于土壤調理劑的主流定義是:用于改良土壤物理、化學和生物性質,使其更適宜于植物生長的產品,而不是提供植物養分的物料。他還預測,未來國內化肥供應量必會出現拐點,由當下6000多萬噸下降到5000萬噸左右,而具備調節土壤酸堿度、降低鹽堿危害、解決連作障礙等功能的土壤調理劑的發展空間更為廣闊。
但也有專家指出,盡管土壤調理劑能夠很好解決耕地土壤的現存問題,但并非任何土地或環境都能隨意使用。“土壤水分8%-10%是土壤水肥調理劑產生效果的臨界點。”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立體污染防治與產地環境質量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典雄指出,若是在極端干旱情況下,使用土壤調理劑會產生負作用。